體察自己與他人的關係

2021-08-27

生活上總會有我們喜歡、跟不喜歡的人事物,我們來到地球不是為了消滅或包容自己不贊同的人事物,我們要做的就是在多樣的世界中,享有喜悅的生活。包容自己不贊同的事物是指:看到別人的行為模式,感受到負面情緒,為他人感到遺憾,甚至為自己感到擔心,那負面情緒可能來自於:我們想保護自己,擔憂別人模式威脅到自己。

然而只有我們自己可以創造自己的世界,同時其他人也能創造他們所選擇的世界。明白別人的選擇不會威脅到自己這個道理,才能享有絕對的自由,擔心與別人的差異破壞了自己的立足之地,是在於我們不明白,這件事物為什麼進入了我們的生活體驗。

當別人的行為,不符合內在的希望與意志時,我們要抱持的想法就是:他們就是他們的樣子,他們是自身生活體驗創造者,而我也是創造自己的體驗者。舉例來說:當我們周遭朋友訴說他發生了一件相當不公不義的事件,而我們感到憤憤不平,一起參與在同樣情境中。

在多數的情況下,很多我們看到的問題並非我們造成,那是別人創造體驗,與其控制他人體驗,不如不去參與他人體驗。也就是當我們看到別人的問題時,焦點是放在如何協助他們,而非關注在他們的問題上。尋求問題解答,感受到正面情緒,看著問題只會感受負面情緒。

當我們自己做好榜樣,以正向思維鼓舞他人,就能激發他人,產生正向思維。一旦我們決定要讓這世界變得更好,之後要採取的行動,只要與目的不符,我們的情緒會指引我們,讓我們感到不自在,我們就會立刻察覺,並轉向到正向思維上。